1. 在马来西亚,合伙生意(Partnership)是其中一个最简单的生意形式。它跟独资生意(sole proprietorship) 一样, 账目无需经过稽查(Audit)。分别是合伙生意的负债和利润将分布在所有合伙人身上。
2. 但是绝大多数都在没有厘清双方关系权益的情况下,就像草率地向公司注册局(SSM)成立了生意。当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而每个人都持有一样股权,就会形成deadlock而导致整个生意陷入动弹不得的僵局.
3. 如何避免以上的情况,比较理智的做法是签署一个合伙人合同(partnership agreement)。在签署这样的合同前,所以合伙人应该寻找律师寻求讨论, 对以下的事宜达成共识:
A)所以合伙人的股份以及需要贡献的资金(capital)
B) 所有合伙人的股份和盈利分配
C)所有合伙人在生意里面的职位和责任
D)其中一份退伙,谁有优先购买其股份的权力 (right of first offer)
E) 如何退出合伙以及计算合伙产业
F)其中一人毁约以及相关的解决方案
4. 也有一些情况,合伙人从网上下载了合同范本然后签署。其实这个是一个不好的做法,合伙人合同应该根据生意的性质以及合伙人的需求进行拟定。这样纠纷发生的话,各方的权力才能最大限度获得保障。
5. 在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相关条款的情况下,就会需要参看Partnership Act 1961或者通过法庭根据案例进行解决。
6. 终结来说签署伙伴人合同是很重要的,很多时候伙伴人之间的纠纷或者拆伙都是因为过没有把双方的协议或者利益分配白纸黑字写下来所引起的。
7. 以上是我们关于合伙人生意的一些分享。若想了解更多可以联系我们的WhatsApp:https://wa.link/q3km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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